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(二)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: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。
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1、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
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,由出席会议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。
本所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、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、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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